淳安县审计局于2019年4月8日起派出审计组,对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等7家国有企业的部分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期间,指出了发现存在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等问题,并于8月5日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设集团认真进行核实和总结,对每项问题予以整改落实,现将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项目前期阶段存在的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未评价。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新建工程根据(县委纪要〔2013〕1号)《“百亿投资大攻坚、重点项目大推进”专项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进行优化调整,明确应保留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确需出具报告表、报告书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而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未作强制要求。当时二院后勤综合楼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处理,因此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审计部门发现相关问题后,立即补办相关手续,于2019年6月11日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201933012700000075。界首污水处理厂工程由于该项目污水排放口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环评审批一直未通过。现已将污水排放口的二级水源调整为三级水源区,并于2019年6月25日完成环评批复,批复号为杭环淳函〔2019〕13号。
2.部分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里杉柏配套项目、渔港路延伸工程、东庄二、三路工程(一标段)项目均为市政道路工程,已完成农转用手续,由于市政道路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土地证,对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也未强制规定需要办理。因此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已按常规流程办理,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3.合同执行不到位。商务大楼主体工程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80%支付的问题。因商务大楼主体工程投资大,结算审计时间长,为确保2020年春节前不会出现农民工欠薪问题,我公司主动对接审计单位,及时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审计进度,争取在春节前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此外,对公司所有在建和完工项目进行排查,全方位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列出排查问题清单,并进行相应整改,确保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浪达岭高山支路改建工程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金的问题。已要求浙江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要求支付6.49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且严格对监理单位进行履约考核,按照履约考核结果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进行退还。此外,对公司所有在建和完工项目进行排查,对于没有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整改。
(二)项目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不规范。关于建设集团下属县水务工程公司2016-2018年实施的千岛湖截污纳管查漏补缺I标段,姜家自来水改造二期一标等41个建设项目,均未按其内控规定进行招投标,也未见分包给个人应签订的劳务合同等问题。2016-2018年水务工程公司项目由年度公开招标确定的劳务单位实施,同时签订年度劳务合同。分配原则是轮序、平均,单个项目通过水务工程公司内部工程例会确定施工班组。针对2016-2018年实施的41个项目补签单个的劳务合同,水务工程公司按照建设集团水务内控管理若干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5家年度劳务班组,并按照集团公司内控制度执行:预算价在200万以内(去主材价)摇乒乓球确定劳务班组,让利点由公开招标确定,同时单个项目签订劳务合同;预算价在200万以上(去主材价)的项目由公司内部项目经理承接,通过摇乒乓球确定让利点,同时单个项目签订劳务合同。
以上是建设集团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说明及整改方案。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