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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所)、各村两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威坪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主

第一副组长:徐建强

常务副组长:陈 君   

委 员:余龙飞 夏祯富 汪顺有 朱如成    

胡子军 邵尊敬 方梅仙 王明升

余红卫 洪水生 叶扶芝 张卫斌

汪智虎

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君

副 主 任:朱如成 胡子军

成 员:王 斌 郑晓军 俞浙锋 方德坤

汪建云 童小明 王 敏 谢 琳

余宜顺 吕先法

 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收集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信息;

2、收集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信息;

3、收集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信息;

4、召集领导小组汇总信息,形成研判,确定性质,联合公安机关严肃打击!

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受理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违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9、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11、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中共淳安县威坪镇委员会


二O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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