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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6 09:43:18

2018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一强三突出”的新时代审计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查出问题金额1.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线索7件,移送处理人员22人;组织完成投资项目审计756个,送审金额34.86亿元,核减3.95亿元,平均核减率11.33%;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52个。通过审计,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8项,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项。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县各部门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县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18年淳安县因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获省政府表彰。

一是可用财力稳步增长。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税收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4%,获得省市各项财政补助达37.71亿元和省市调度款50亿元(含省市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六大攻坚战”,有效缓解临湖地带综合整治资金压力。对口支援剑河扶贫专项资金3500万元全部由市财政帮助承担;枫常线项目得到市财政按省补资金1:1配套补助政策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列入中央财政第三批试点,已获首批资金2.5亿元。

二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保障公共财政和社会民生领域财政需求,全年民生支出达到44.5亿元,同比增长7%,实现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的目标。财政补助社保基金7.52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5亿元,其余为县财政补助,通过补助有效缓解支付压力;首次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控费管理考核自评。

三是财政管理有序推进。2018年梳理150余项政策性项目支出预算标准,重点明确编外用工、社区共建和扶贫结对等三项支出标准;重点组织垃圾打捞、智慧监管、居家养老、电商扶持政策等4个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4个项目预计每年减少支出20%以上,仅垃圾打捞项目至少节约资金1100万元;“政采云”平台运用率处于全市前列;督促60多家县级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

一、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

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120.55亿元,其中:上年结余22.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3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5.1亿元、转移性收入23.57亿元、债务收入7亿元)、政府性基金23.23亿元、社保基金16.36亿元,专户管理等其他资金8.93亿元。全部政府性支出97.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3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5.16亿元、财政专户及政府性资金支出12.19亿元。全部政府性资金年末结余为22.71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76.24亿元。其中上年结转5.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9.5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73亿元,上级财政各项补助收入37.71亿元(扣除上解后),债务净收入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调入资金2.2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亿元,年底结转7.53亿元。

乡镇财政可用资金20.77亿元,乡镇地方财政收入3.24亿元,县财政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17.89亿元;支出20.12亿元,上解支出0.31亿元。年底滚存结余0.34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为25.05亿元。其中上年结余1.3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29亿元。基金支出23.43亿元,调出资金0.48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1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1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4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2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4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4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1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1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14亿元。年底滚存结余7.53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有缺口。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94亿元,专项债务25.34亿元。当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7亿元,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93亿元,专项债务25.33亿元。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今年开展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档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资源局)、县政法委等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截至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93亿元、专项债务25.33亿元。2019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亿元。近几年省财政厅将县级政府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对象之一,并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进行考核。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主要来源为土地出让金,受临湖项目整治、高标准保护等约束,限制了我县土地出让,如果土地不能按预期出让,直接影响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同时,将直接导致我县债务率(特别是专项债务率)大大超过警戒线。

2.年初预算编报不精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6家单位的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部分未执行,涉及金额387.18万元;县档案局新馆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电费项目年初预算分别为160万元和60万元,实际执行分别只有41.73万元和26.93万元;县政法委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当年未执行。

3.未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安排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金额50万元以上项目有360个,其中有162项未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涉及金额6.36亿元;已编报的绩效目标中有部分也只是笼统的表述,不够细化具体。

4.绩效评价实效有待提升。24个绩效评价报告中有7个项目对绩效情况未进行分点陈述,或者并入基本概况一笔带过,未进行明确陈述就给出评价结论;有7个项目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未有相应的整改举措;有9个项目直到审计提出之后才将报告中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上半年,对淳安县扶贫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信息更新滞后。截至2018年7月底,全县有5990名已死亡人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系统中未能及时更新为继承人(其他家庭成员)信息。

2.来料加工经纪人虚假申报领取补贴。有7名来料加工经纪人虚假申报领取补贴4271元。该事项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县妇联收回相关经纪人违规领取的补贴。

3.项目重复结算套取财政资金。汾口镇、文昌镇部分村级大会堂、文化礼堂项目存在利用项目包装、重复结算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已将相关线索移送处理。

(三)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审计部门围绕县公共交通、部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城市运行资金绩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绩效开展了审计调查。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县公共交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补助政策界定不明确。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意见中明确对三级网络给予每车每年3万元的补助、对部分亏损的二级网络给予每车每年1万元补助。但文件中对二、三级网络的范围界定不明确,在实际执行中,从千岛湖城区发出到村的都按三级网络补助,与省交通运输厅的“衔接中心城区(镇)与各乡、镇、村的城乡客运为二级网络”界定不一致。

二是医院专线补助政策制定不科学。县财政明确医院专线的补助政策按运行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并未考虑其运营收入部分。2015-2017年补助专线资金235.8万元,未考虑期间的运营收入39.76万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绩效方面

一是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发挥实际效益。汾口镇卫生中心于2016年8月配备了划船运动器、下肢功能车、液压式滑步器等12款康复器材用于残疾人肢体的恢复训练,但至审计日并未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资产闲置超2年;千岛湖镇卫生中心于2017年2月完成婴幼儿预防接种、中医诊疗馆的硬件设施配套工作,至审计日并未投入使用,资产闲置超1年。

二是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率逐年降低。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在逐年递增,但因体检标准不高(50元/人)、基层医疗硬件设备及医技水平等因素影响,健康体检率却在逐年降低。如千岛湖镇卫生中心2015-2017年度的健康体检率分别为89%、69%、66%,汾口镇卫生中心老年人体检率亦呈逐年降低趋势。目前体检标准已提高到75元/人,体检项目也进行了优化。

三是西药社保差价未及时上缴。截至2017年12月底,千岛湖镇卫生中心已售西药进销差价5.98万元,未及时上缴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审计后,该款项于2019年1月上缴县财政专户。

3.临岐镇等5个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方面

一是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结算标准不合规。2017年,临岐镇工程招投标的代理服务费结算未按照《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导致实际多付代理服务费24.17万元。审计后,临岐镇积极落实整改,已收回多付资金24.17万元。

二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临岐镇等4个乡镇的零星测绘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中洲镇和梓桐镇的五保集中供养服务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进行托管,垃圾清运中转服务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发包给个人。

三是购买服务价格各乡镇存在较大差异。5个乡镇在污水检测内容相同情况下价格不均衡,每个检测点位价格在165—200元不等,均高于县环保局相同的检测服务采购单价148.63元;梓桐镇的集镇保洁外购服务剔除绿化养护人员和办公楼保洁人员费用后为57.9万元/年,单价16.5元/平方米,远高于城区同类道路的平均单价10.84元/平方米。

4.城市运行经费绩效方面

一是绿化养护和道路保洁等面积底数不清。县园管处未能提供详尽的绿化和鲜花种植面积资料,所提供资料中存在表述不一、面积不实现象。审计对其中设计面积为1835㎡的13个地块进行了抽查,发现实际种植面积较设计种植面积少了254.51㎡;在道路保洁面积上,审计抽测了“海外海—淳中—宋家坞加油站—海外海”闭环路段面积,发现比外包面积少12%。审计期间,县住建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已收回面积不实多结算的资金9.82万元,并委托第三方对城区的鲜花种植面积和道路保洁面积进行了全面测量。

二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2016年,县园管处向高铁新区租用位于文昌镇浪苑口地块土地50.97亩,投资建设鲜花花圃用于我县鲜花育苗,该花圃已于2017年3月竣工,但该项目至今未投入使用。

三是苗木管理不到位。县园管处管理使用的冬瓜坞苗圃(占地面积24.85亩)和龙门坑苗圃(占地面积38.09亩)内种有樟树、铁树、红枫、海棠等珍贵苗木,但这两处苗圃均未实行封闭式管理,且苗木进出库记录不完整,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对姜家镇、大墅镇、左口乡、里商乡、鸠坑乡等5个乡镇和县残联、广播电视台、审管办、度假区管委会、文广新局等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1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15名领导干部均为履责较好。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姜家镇等乡镇的部分农业企业将同一支出内容重复申报涉农资金项目,取得财政补助资金;左口乡个别农业企业在申报涉农资金项目时提供的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政府资金使用绩效低。鸠坑乡花40余万元分3次为乡干部办理“平安通”和“乡镇通”,并配发移动终端设备;县残联2014年5月启动助残直通车项目,至2018年8月累计向残疾人发放爱心手机、充值话费支出591.59万元,但审计抽查发现爱心手机使用率低,项目绩效不明显;里商乡支付2.31万元为3家来料加工企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与认证,但其在网络平台的成交量极低。

3.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姜家镇等3个乡镇制定的总部经济政策或对企业的税收奖励与县政府总部经济政策相关规定不相符。2016-2018年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人员中,有779人不符合相应认定条件,个别乡镇存在死亡人员领取补贴的情况;2013-2017年中有23人重复享受家庭危房改造与无障碍设施两项补助。

4.内部管理不到位。县审管办未完全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部分应该一次办结服务事项未实现“最多跑一次”;大墅镇、度假区管委会等6家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或支付款项的现象;县文广新局对外出租房产未履行公开交易程序,新安书屋图书管理存在漏洞,未采取图书防盗措施。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8年,审计部门在对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同步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制砂场监管不到位。部分乡镇未充分落实“乡镇负责、部门监管”的砂石资源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鸠坑乡制砂场存在周边部分山体及植被开挖破坏的现象。

2.高铁弃渣场监管不到位。左口乡的高铁弃渣部分渣石拍卖起拍价低于县政府指导价,且有一弃渣场实际外运方量超出拍卖方量,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3.林木资产处置程序不到位。里商乡2014年进行了3次杉木资产的拍卖,大墅镇下属一行政村进行人工造林项目的拍卖。上述两乡镇的林木资产拍卖底价均未按规定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六)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完成了756个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审计,2019年上半年,对建设集团等7家国有企业的部分建设项目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部分国有企业劳务分包项目分配方式有待改进。近年来,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依据,通过一定程序,直接委托部分国有企业承担道路交通、城市水务管网等特殊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任务。在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上,相关国有企业有的内控制度不合理,有的虽然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从而导致不公平公正和质量问题隐患。在劳务分配方式上,相关国有企业采用摇号、内部招标、集体研究等不同方式,存在方式方法不一致不平衡情况。

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从审计情况看,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工程签证存在隐蔽资料不全、工程量不实、依据不足等问题;工程变更存在随意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等问题;工程施工存在偷工减料、投机取巧等问题;工程验收不规范问题等。

三、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依法、严格、科学合理评估临湖项目整治成本和高标准保护带来的发展制约,及早预判资金风险,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计划;加快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全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绩效评价的绩效。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年初预算编制精准性、科学性;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确定要有明确的方向,并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规范中介机构评价行为,确保绩效评价本身的绩效。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相关标准。县财政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综保局和环境分局等单位加强对相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全县性的集镇保洁和垃圾清运及农村污水检测等事项要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明确相关定价标准,让部门乡镇有本可依,有例可循。

(四)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领域的精细化管理。对城市运行经费项目所涉的数量指标,如公共绿地面积、道路保洁面积、道路养护面积、鲜花种植面积等城市基本数量指标进行整理,全面开展勘察测量,进一步摸清城市“家底”,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持策,肩上扛责”;对公共交通、社区卫生等有关补助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现实条件的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五)进一步强化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我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资产执法检查和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要对制砂场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制砂作业生产和扬尘、污泥、污水等污染防控,以实现共抓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六)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管理。交通、水务等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劳务分包分配机制,科学合理制定管理费收取标准,可以采用摇号、内部小额招标等方式确定具体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杜绝或防止将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再转包或再分包;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切实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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