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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具有本县户籍,在千岛湖镇有住处,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A2照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同等条件下部队转业士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16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新安北路18号县府大院后勤楼二楼205室)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联系电话:64821399。
3、考试:分理论考试、驾驶操作技术测试、面试三种形式。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知识占综合成绩的40%,驾驶技术水平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综合成绩前3名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若有需求驾驶员,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可优先依次录用。
三、招聘后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待遇按淳政办发[200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淳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淳安县人事局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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