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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适用房酝酿新政策
发布时间:2008-05-23 14:40:09
杭州经济适用房酝酿新政策

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夹心层”家庭如何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杭州市专门起草《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经济适用房今后允许“夹心层”家庭“先租后买、租买结合”,缓解他们购房付款的经济压力。

昨天,《细则》由杭州市房管局提交到“居者有其屋”领导小组会议讨论。

杭州市市长蔡奇说:“住房是大事,保障低中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部门重要责任。前几年,杭州在这方面有很多卓有成效的成绩,包括建大学毕业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这次又积极探索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今后要继续围绕‘破七难’、改善民生这一主题,深入研究解决住房难的相关措施。”

先租后买

先租后买,是申请家庭先向政府租经济租赁住房居住,但在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届满前,必须参加经济适用房的公开销售。

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杭州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手头没有积蓄的住房困难户,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先租后买经济租赁住房的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租买结合

租买结合,是申请家庭支付一定数额款项后,向政府租赁经济适用房,并在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或购房协议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届满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

手头有一定积蓄,又因各种原因无法申请银行贷款者,可选择这种方式。《细则》规定,首次出资金额须达到房屋总价30%以上。租买结合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无论是先租后买,还是租买结合,申请家庭须符合《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同时又得是无房户――据测算,符合这两项条件的,杭州市区有2892户。

经济租赁住房概念明确

昨天,杭州市房管局还提交了《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经济租赁住房的概念:经济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专项资金或社会力量参与,限定建设标准及保障对象,以租赁方式解决杭州市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收入和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经济租赁住房,按照用人单位申请的原则,个体工商户及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单身申请人除本人无房外,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3.申请经济租赁住房中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的,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其户籍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接下来都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实施。(记者 陈奕)

来源:都市快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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