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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和激励机制 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
打造浙江省生态来料加工基地
日前,我县下发《关于加快提升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努力打造一批来料加工专业村(社区)、专业乡镇、专业区块和特色街,把我县打造成浙江省生态来料加工基地。
据悉,我县将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来料加工业,在县内兴办来料加工扩散型生产企业的可享受土地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龙头经纪人的资金扶持力度;县内的来料加工企业,自生产经营年度起,前五年由财政部门安排相当于该企业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留存部分同等额度的资金予以奖励,第六至第十年按50%的额度予以奖励。自生产经营年度起,前三年由财政部门安排相当于该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同等额度的资金予以奖励,第四至第十年按50%的额度予以奖励;城乡居民家庭从事来料加工生产,利用原有的供电网络,不新增供电设施,电价按原计价标准执行等。
经纪人从事来料加工手工业务,组织固定人员在100人以上,县政府给予2000元奖励。经纪人从事来料加工手工业务,实现年加工费收入35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5000元奖励;实现年加工费在5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经纪人创办来料加工企业且年加工费在35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3000元奖励;年加工费在5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5000元奖励。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农村(社区)积极创建来料加工专业村(社区)、乡镇积极培育特色块状经济,建设“一乡一品”的专业乡镇以及乡镇在小城镇集聚发展来料加工业,创建来料加工业特色街(示范村),来料加工经纪人自行设计、自主制造和自创品牌等方面激励政策作了明确。(记者 范小青)
责任编辑:王建才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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