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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l、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7日至2008年11月20日。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7号502室)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内容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文写作等内容。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聘用人数3倍原则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相关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l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经初期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证》。经熟练期后,参加由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换发《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证》。
四、聘后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的人员,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参加企业各项社会保险。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劳动合同。联系电话:64820138
(详见www.calss.com.cn)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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