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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多数银行还没有出台有关房贷新政的细则,但监管部门却对个人房贷的风险控制定下基调。日前记者获悉,银监会已向各商业银行发出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只有首次贷款购买自住房才可以享受房贷基准利率0.7倍的最优惠利率,去年发布的第二套房房贷政策仍然不能松动。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下发的紧急通知内容非常简短,并没有对新政中出现的非普通住房、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等概念进行补充说明,只提了三条要求。首先,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去年第二套房房贷政策的要求。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对借款人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做好尽职调查,根据有效证明加以甄别,并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再其次,各商业银行要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严格的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管控责任。
10月22日,央行发布了个人房贷新政,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央行要求,10月27日之前各商业银行就应该出台执行细则,然而大多数商业银行至今没有对社会公布新的房贷细则。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认为,银监会的通知虽然没有明确解释房贷新政中的新概念,但实际上让银行对改善型住房有了更强的操作性。此外,银监会的要求说明,监管部门在保障个人住房的民生需求时,仍然没有放松对房贷风险的控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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