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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村帐代理中心代理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l、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财会、统计工作,熟悉财会、统计知识,自觉服从分配,具有法律、法制意识,未受过公安机关处理;
2、具有财会、统计、金融、计算机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会计证书者优先,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汾口镇政府组织室(文化中心605室,联系电话:64851142、13968110718、13575462994)报名,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笔试和笔试时间,根据笔试情况按聘用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相关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l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经考试录用后,参加淳安县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会和统计专业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签订用人合同。
三、聘后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由汾口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月薪1200元,同时给予缴纳企业养老统筹。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汾口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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