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五官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3)淳安县户籍。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6)热爱社区工作,善于与人沟通合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够建立融洽人际关系,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4月3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并缴纳报名费60元;报名地点:千岛湖镇贸易弄10号二楼,联系电话:64823543,联系人:邵先生、吕女士。
(3)考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根据笔试情况按聘用人数4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6)聘用。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试用期月薪820元,交纳五金,享受福利。试用期满按现有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发放。
特此公告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31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
最新播报
更多>>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