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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浙卫发〔2009〕82号)和杭州市卫生局(杭卫发[2009]7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在全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招收农村社区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能胜任农村社区医生岗位,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用性农村医学专门人才。
二、委托培养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杭州市卫生局统一委托培养)
三、专业与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三年。
四、考生类别:理工科类(必须是在2009年3月份选择报考第三类的考生)。
五、录取批次:2009年全省统一高考第三批提前录取。(如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参与第三批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六、招生对象:具有淳安户籍,并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7月17-23日)与县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参加过今年全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七、培养费用: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由政府承担,并每月给予300元补助(每年按10个月计算)。同时,政府还承担其毕业后第一年轮训进修期间的工资、养老统筹等费用。
八、就业: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过轮训一年的毕业生,由县卫生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九、待遇:在村卫生室工作期间,享受农村社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服务满2年并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所在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单位缺编情况,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核合格并经人事、卫生部门批准,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十、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2009年7月17日―23日(18、19日两天为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淳安县卫生局人事科(千岛湖镇行岗路1号)。
(三)签协议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卡、体检反馈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电话:64823642,联系人:王爱民。
淳安县卫生局 淳安县教育局
淳安县人事局 淳安县财政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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