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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城管监察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共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
二、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男性;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在170�以上,矫正视力在4.8以上;
3、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6、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姜家镇城管监察中队办公室,联系人:余林春 电话:64861785,13819166216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正照2张。
4、报考人员须在现场填写《姜家镇城管监察协管员公开招考报名表》一份,并接受资格审查。
5、报名时缴纳考务费60元。
6、若目标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则取消本次招聘。
7、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考试其它具体事项请到报名处咨询。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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