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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乡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11-18

商乡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县综治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自今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全乡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乡围绕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治安状况仍不容乐观,影响学校教书育人的各种治安问题依然存在。各村、乡属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具体行动,作为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摆上重要位置,明确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我乡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部位是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

整治重点内容是: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人员,坚决扫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禁毒、禁赌宣传教育,打击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按相关要求合理按排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高峰时段学校要按排老师值班,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营运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营运问题,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三)学校周边经营秩序。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规范餐饮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重点整治校门口的流动商贩违法经营现象。

      (四)学校内部安全秩序。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内火险、危险品、危房、食品卫生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拥挤踩塌、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一批学校周边治安乱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严重危害学校治安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排查化解一批涉校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建立完善一套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努力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合力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乡综治委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四、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指导,精心组织实施。乡里为了抓好本次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委员吕志华担任,副组长由章炜担任,成员由严小荣、王军杰、倪儒林、许瑞喜、张法权、阮爱军、吴金淳、吴金宏、姚江林担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抓住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广播、标语等办法,让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人士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的群众基础。

3、搞好工作总结,落实奖惩措施。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宣传表彰,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4、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

一步强化各村、乡属各部门和学校三方的相关责任;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包括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创机制等,进一步促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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