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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商标战略 提升产品品质 我县奖励创名商标企业
发布时间:2010-03-03 07:31:32
实施商标战略 提升产品品质 我县奖励创名商标企业

 

      本网讯   (记者   刘波)我县日前奖励创国家、省、市、县名商标企业。

      去年,我县各企业积极围绕品牌建设,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提升产品品质,创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同时在创著(知)名商标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根据《淳安县实施企业商标战略若干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创名商标企业给予奖励,激励各企业进一步加大实施企业商标战略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杭州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以“淳”注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县政府给予30万元重奖。杭州千岛湖山之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以“山之子+图形”注册商标、淳安县千岛湖林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以“林峰+图形”注册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分别得到县政府各5万元奖励。淳安县威坪无核柿专业合作社以“红姑娘”注册商标、淳安县枫树岭镇中药材合作社以“千岛时珍”注册商标、杭州恒兴活性炭有限公司以“恒+图形”注册商标,获得杭州市著名商标,分别获得奖励2万元;淳安千岛湖农兴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人和医疗用品工贸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松城饭店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千岛湖酒厂等10家企业获得县知名商标,也分别受到奖励。

 

责任编辑:王建才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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