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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8名。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勤奋,
热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本县户籍,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3. 退伍军人、下岗职工中持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5日至10月10日。
2. 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报名。联系电话:64881600。
3. 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核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三、相关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0年9月30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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