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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应设专项经费
发布时间:2012-03-14 14:29:15
大学生就业应设专项经费

  “高校承担了毕业生就业的大量繁重责任,但因为财政投入渠道不畅,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困难。”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游吟歌说,“建议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高校,用于大学生就业。”

  据了解,2011年,我国新增城镇就业人数约900万,大学生约660万,占了73%。大学生就业中,约有80%是在学校期间完成的。高校每年都开展很多帮助毕业生就业的活动,效果非常明显,但因为高校就业经费有限,致使这项民生工程落实不畅。

  “国家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一般是省级财政直接划拨到各地市,用于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高校毕业生没办法直接使用,这些资金在特定时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现在高校毕业生成为我国城镇就业的主要群体,应该从专项资金中支出一部分费用,省级财政直接划拨到高校,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游吟歌说。

  来源:人民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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