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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 刘佳)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县工商、财政、物价局近日发文,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底,免收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企业年检费。
对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具体规定: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下,第二产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之外的其他行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参照公司制企业执行。
编辑:王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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