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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莹) 日前,根据我县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和管理办法,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我县兑现了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54.5万元。
据了解,我县此次兑现的资金,包括服务业建设项目32项,补助资金782.25万元;服务业重点产业52项,补助资金193.74万元;优秀服务业企业10户,补助资金62万元;成长型服务业企业4家,补助资金12.71万元;限下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1家,补助资金3.8万元。
为了扶持服务业经济快速发展,我县设立了服务业引导资金2000万元,用于奖励有关企业。由于服务业产业门类较多,在申报过程中,首先由各产业推进组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再由服务业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对入选项目进行联合会审,通过现场查看项目、审核票据原件,明确项目是否符合扶持范围以及实际的投资额度;最后经服务业领导小组终审,确定进行补助的项目。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郭楠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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