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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励政策助推高星级酒店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3-08-29 07:10:00

  千岛湖新闻网讯 (记者 洪文玲 通讯员 方红建) 为促进旅游产业转型提升,推进休闲度假胜地建设,近年来,我县在扶持高星级酒店(指四星、五星级以上酒店)建设和发展上,多措并举,出台了高星级酒店财政奖励政策,有力助推了我县高星级酒店的快速发展。

  据悉,为促进我县高星级酒店快速发展,提升千岛湖旅游城市品位,我县于2009年出台了高星级酒店财政奖励政策,对四星级以上酒店实行奖励。首先是鼓励高星级酒店加快建设步伐。新建高星级酒店,自建成营业起,县政府给予连续五年的奖励。对2009年底前建成,营业税五年内全返;2010年底前建成前两年全返,后三年减半返还;2011年底前建成五年内返还一半。四星按上述80%兑现。其次是鼓励现有酒店改造提升评定为高星级酒店。对2009年底前改建完成,营业税五年内新增部分全返;2010年底前改建完成前两年新增全返,后三年新增部分减半返还;2011年底前改建完成,五年内新增部分减半返还。四星按五星的80%兑现。再次是鼓励现有高星级酒店加快发展。对2008年底前评定为五星的,五年内按当年营业税的20%返还。最后是鼓励评定与引进高星级酒店。对被评定为白金五星、五星、四星级的酒店,县政府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际公认的知名度假酒店品牌、著名集团及其旗下品牌或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参与高星级酒店管理,管理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期满时县政府给予该酒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通过财政奖励政策的扶持引导,如今,我县高星级酒店数量日益增多,营业收入不断提高,获财政奖励的高星级酒店数从2009年的2家增加到2012年的9家,奖励金额从84.39万元增长至693.11万元。在这四年中,我县共兑现了高星级酒店财政奖励资金1386.57万元,财政奖励政策有力助推了我县高星级酒店的快速发展。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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