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金峰)第七届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乡镇在线 > 金峰乡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4年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集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3

关于开展2014年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集聚报名工作的通知

金委201412

 

关于开展2014年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

集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民转移集聚,根据《淳安县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工程实施意见》(县委�20112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景山中心村农居点摇号选基情况,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集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310325,到各村报名。

二、报名对象

1、本乡范围内自愿永久放弃现有全部农村宅基地、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实施异地转移集聚的在册农业户。

2、报名序列:(1)地质灾害户(国土部门认定证明);(2)下山移民点;(3)景山中心村撤并点;(4)本乡其他农户。

3、不接受已经参加过首轮景山中心村摇号选基而自愿放弃的农户重新报名联排房宅基地。

 

三、可供房源

1、自建联排房地基:70平方米7套,110 平方米 1套。

2、公寓房:78平方米、93 平方米和110 平方米三种户型,只有少量房源,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补助政策

由安置补助、宅基地补助和原住房补助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按照县委�20112号及县下发的相关补充文件执行。

、补充说明

1、子女必须随父母转移,多子女分户的必须有一个农业户口子女随父母转移。

2、农户分户时间以报名时间为准,经济补助按签订转移协议时实际人口补助。

3、转移农户一房多户的必须共同转移,一户多房必须全部放弃。

六、工作要求

   1、各村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农户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申请表。

   2、把握时间,各村在328前将相关资料报乡政府审核。

 

 

中共淳安县金峰乡委员会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抄送:县农民集聚办,乡班子成员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