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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夜话:酒后骑电动车也是“酒驾”
发布时间:2014-03-13 08:16:56
龙山夜话:酒后骑电动车也是“酒驾”

 ■徐亚洲

  笔者日前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在杭州的一位女士站在路边打车,一辆电瓶车突然直冲过来把人撞倒。这位女士被这一撞撞断了肋骨,而撞她的电瓶车车主外伤严重,左眼角伤痕明显,脸上都是血。 交警说,骑电动车的人身上、车上都有酒味。后来据撞人的电瓶车车主胡某承认自己喝了点酒。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酒驾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对酒驾危害也做了大量的宣传,收效十分显著,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然而,“酒驾”在民众的心中大都指的是酒后驾驶汽车,对于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酒驾却并未引起大家的重视。

  笔者认识的朋友中,有不少人去跟朋友喝酒时,深知喝酒开车不对,就骑电动车前往,喝完酒之后再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的回家。实际上,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酒后驾驶电动车,驾驶人往往反应迟缓、偏执,而且电动车的刹车性能远不如机动车。电动车的时速也可以达到三十到四十公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常危险。

  还有些人认为,酒后骑电动车又不非法,骑下也无妨。其实,这也是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所以,酒后骑电动车不仅不安全,而且是违法行为。

编辑王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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