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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

关于印发《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政〔2014〕号

 

关于印发《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根据淳食安委〔20142号和淳农〔20141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金峰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淳安县农业局

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乡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淳食安委〔20142号和淳农〔201416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于201431日至6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一)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峰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顺民

副组长:唐晓仙  汪家富

  员:徐良军  徐建花  詹胜春  王华忠  方朝新  余晓婷   方小华  江永勤  朱永康

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1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良军任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工作协调、决策研究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本乡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作部署和落实安排,各村也要由专人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化监管网络,清缴隐患源头,以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乡食安办为主要力量,以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农家乐、学校、农资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作用,深入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通过百日集中行动,实现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运作,全力以赴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为农产品领域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氛围。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行动期间乡农产品检测站针对性监督抽检农产品不少于60批次。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近两年来发生过违规生产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环节、产品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要求,公布一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12316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三、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集中严打行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行为。

2、在畜禽养殖、收购和运输环节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尸体等行为。

3在水产养殖、收贮、运输环节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剂,销售病死甲鱼(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销售死因不明病死甲鱼等行为)。

4、在农资经营中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如经营假劣种子、农药、兽药,或违禁添加隐性成分等)。

5、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蔬菜、茶叶、水果、粮油等规模种植大户、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是禁限用农药及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食用菌重点是石蜡、荧光剂、消毒剂以及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2、畜禽养殖场。重点是畜禽产品中禁用药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

3、水产养殖的苗种生产、网箱养殖、规模养殖场等单位。以淡水养殖主要水产品为重点。

4、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自配料、隐性成分。

5、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是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分步实施。各行政村、乡属有关单位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职责,按计划、分阶段组织开展百日严打行动,确保百日严打行动取得实效,形成严惩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同。各行政村、乡属有关单位要对食用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负起监察责任,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沟通,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线索,查找案源。乡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食安办、各行政村要通过信息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排查,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乡食安办、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度进行抽查,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进行突击检查,真正落实工作职责。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打击不力,出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地方,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严明制度,规范发布。各行政村、乡属单位要加强对打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乡食安办、乡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每月按时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县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六)及时总结,强化沟通。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行动期间,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落实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在44日、54日、64日下午5时前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整治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淳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计划安排

 

13月上旬,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

23月下旬至4月上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基地、进田头、进农户系列宣传活动。

33月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44月底前,组织开展督查。

53-6月,组织开展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的集中执法行动。

63-5月前,组织开展农产品重点品种抽检。

735月,签订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在原已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对新增的生产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后签订承诺书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随着查漏补缺。承诺书报乡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存档一份。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