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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来
国庆将至,朋友准备外出旅游,践行“行万里路”格言的他,体会最深的是,在景区,国人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常常发生,让他尴尬不已。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出旅游或自驾游、出境游成为一种提高休闲生活质量的方式。但是,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游客不文明行为不胜枚举,小到一些场馆内的高声喧哗,大到在国内外文物建筑设施上随手涂鸦,更有“到此一游”、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既影响了游客个人形象,也给旅游企业、旅游设施造成了损失。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文明需要“约束”,但更需要自律。旅游是国民素质的一扇窗,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文明水平。旅游中的不文明,说小点只是游客自我行为的失范,但说大点,则是对于社会文明共识的违背。特别是那些被带到国外的不文明行为,更有损国家形象。
文明出游,自我规范行为,既是“为自己代言”,也是履行一个公民责任的基本要求,更指向日常生活的涵养,有时候,文明很小,仅仅是一个手势或一句话语。不容“小恶”,不拒“小善”,多一点环保之心,多一点秩序意识,多一点历史观念,让你我的生活多添一份美好。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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