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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记者 洪文玲 通讯员 方红建) 日前,记者从县财政局了解到,县政府正式下发了《淳安县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明确由县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作为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封闭运作。
据悉,为增加中小企业转贷过桥资金的来源渠道,缓解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发展,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县财政局会同工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多次赴周边县市考察调研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的建立、运作模式等情况,并积极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淳安县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草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后提请县政府审批发布。
在机构设置上,成立县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成员由县工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和银监办相关负责人及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转贷基金由县工信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运作。在使用流程上,基金办公室与县内各有关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有转贷资金需求的企业向基金办公室提出申请,基金办公室组织相关民营担保公司联合放贷银行共同审核。审核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基金办公室提请财政从转贷基金中向放贷银行划拨转贷资金,放贷银行完成企业续贷项目的放贷手续后,将放款资金直接受托支付进入指定的财政专户,用于归还转贷基金。单笔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
转贷基金的建立,将有效减少企业因应急转贷而涉足民间高利贷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我县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郭楠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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