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刘云海
据《今日千岛湖》3月14日1版报道:今年3月12日是全国第37个全民义务植树节。记者从县绿化办获悉,我县众多机关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植树节前后,都能看到全国各地掀起植树热潮的情景,但遗憾的是,植树节之外却鲜见“护绿”行动。为植树节而植树、“造绿”不“护绿”的思想存在于一些单位、部门的潜意识里,植树甚至被沦为举办活动的噱头和自我宣传的借口,而失去了其绿化保护生态的本意。
树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更需要人们的精心爱护和管理,倘若只种不管,成活率必将大大降低,不仅起不到改善生活环境的作用,也将造成资源浪费。在一些城乡,一些破坏树木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观赏性树木挂果生长期,翠绿的果实还未成熟,果实和树木便开始遭到一些人的侵害;在一些居民小区,因为种种原因,物业和居民常以修剪为名,将多年生的大树砍成了无枝无叶的“光棍”。至于说在树上系绳子晾衣被、拿树当健身器材等,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对于这种种破坏树木的行为,许多市民已见怪不怪,而有关部门似乎更是鞭长莫及。
“造绿”可贵“护绿”更可贵。植树“造绿”不能只在植树节这天才被想起,它是一项需要我们时刻放在心头并践行的义务。在大力开展绿化工作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以唤起广大市民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
编辑王建才程就
最新播报
更多>>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