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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指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改善,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1、乡镇部门机关退二线干部:5名
2、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5名
3、其他社会各界人士:10名
二、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
1、对本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和要求,参加政风行风明查暗访、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调查研究等有关活动和工作;
3、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反映被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有关行业、领域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向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被监督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
5、向群众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6、办理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有较强奉献精神,愿意服务群众,为群众代言。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处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检查活动,能够胜任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淳安县常住人员。
四、特邀监察员任期及相关政策
1、特邀监察员每届任期为二年。
2、特邀监察员不脱离原工作岗位,行政管理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和县纪委监察局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15日。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发964560322@qq.com电子邮箱。现场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县纪委110办公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场报名者需携带包括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两寸彩照(1张)等有关材料。
2、资格审查。2015年7月16-17日。
3、组织考察。2015年7月18-23日。
4、正式聘任。2015年7月下旬。
如果您热心我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又符合选聘的相关条件,欢迎加入到特邀监督员队伍中来,联系电话:64832990
中共淳安县纪委
淳安县监察局
2015年7月10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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