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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5-09-11 09:30:21

  为了进一步提高秀水节的影响力,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以及广大市民关注、参与秀水节,县委宣传部和秀水节组委会秘书处联合主办第三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以独特新颖的视觉形象展现秀水节精彩内容,记录秀水节美好瞬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2015中国・杭州千岛湖秀水节组委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千岛湖传媒中心、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二、大赛主题

  “影像秀水节,有你更精彩!”

  三、投稿方式

  要求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作品放至7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邮寄地址: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县府大楼二楼201办公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联系人:吴勇昌,电话:0571―64822318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5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作品6幅,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奖金200元

  五、截稿日期

  2015年12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出方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七、征稿说明

  1.国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摄影作品必须是本届秀水节期间摄制的,单照、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本次大赛鼓励纪录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4.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宣传、大赛主题画册、展览,并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

  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如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第三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参赛表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2015中国・杭州千岛湖秀水节组委会秘书处

2015年9月1日

 

附件:

 

第三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参赛表

 

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拍摄说明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点击下载:第三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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