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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镇首届“秀水名城 富美新村”摄影大赛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6 11:15:51
千岛湖镇首届“秀水名城 富美新村”摄影大赛方案

  为充分挖掘千岛湖镇域的特色资源,展示建设“秀水名城 富美新村”风貌,将优美的自然景观和特色的民俗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助推乡村旅游,加快秀水富民,特举办千岛湖镇“秀水名城 富美新村”首届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秀水名城,富美新村

  二、大赛时间

  2015年10月21日至2016年7月30日

  三、大赛范围

  千岛湖镇行政区域

  四、大赛组织

  主办: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承办: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各200元

  (各村特色:屏湖村:农家乐产业兴旺;富泽村:畲乡风味十足;青溪村:四季水果飘香;茂畈村:村庄处处墨香;进贤村:新村新貌展露;金家村:高山风景迷人;淡竹村:村容整洁有序;东汉村:村风民俗怡人;宋家坞村:菜园经济红火;汪家村:村庄新道初露。)

  六、作品要求

  1、摄影大赛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每位参赛者送交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照不超过6幅。所有选送作品必须是取材于千岛湖镇范围内,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

  2、参赛作品一律放大至8―10英寸,入选后作品数码文件为.jpg格式,需3M以上,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影像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弃权。

  3、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

  4、来稿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5、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作品提交后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7、作品寄送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1幢201室(杭报记者站)

  收件人:程海波(信封外注明:千岛湖镇首届“秀水名城,富美新村”摄影大赛)

  邮编:311700   联系方式:24817070

  千岛湖镇镇政府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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