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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13:16:00

  根据《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淳政〔2003〕64号)精神,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对象

招聘职位

经费形式

岗位

类别

招考人数

招考对象

学历、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文字记者

财政补助

专业技术岗位

4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本科: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二楼办公室(千岛湖镇开发路129号)。联系电话:(0571)64823154

  报名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编制内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方可填写《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报考费60元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领准考证

  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二楼办公室(千岛湖镇开发路129号)。联系电话:(0571)64823154。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时间为4月24日(星期日),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该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千岛湖传媒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招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被招聘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县人才网(www.qdhrc.com)。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我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本公告由千岛湖传媒中心、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64823154、64813424

 

  附件: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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