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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选民: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全县将于12月进行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县选举委员会决定:2016年12月15日为代表选举日。11月25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11月29日前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30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8日前协商、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县的生动实践。依照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98年12月15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须经过选民登记方可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而且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户籍在外地而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在现居地选区登记。选民要在规定时间内(11月24日以前)到选区指定的选民登记站登记。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后,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应及时向选区工作组提出,予以更正。
这次换届选举要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请各位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因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其他可查核的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票不得超过三人。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办事,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淳安县选举委员会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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