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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笔者听一位朋友抱怨,说她到某单位办事,不过是准备材料、签证明、盖几个章,却在两个单位之间来回跑了好几趟才最终办成。
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对方相关手续、程序、所需材料及受理时限和不予受理理由,这本来是一项便民举措,但这么好的措施却在有些地方变成了“依次告知”,让市民兜圈子、跑远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分析原因,可以看出,业务不熟、窗口之间相互脱节、办理事项前后衔接不到位等是造成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而不同单位联合办公的审批事项,缺乏明确统一标准,也是让一次性告知制度“失效”的重要原因。
笔者以为,真正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应该贯彻“完整结果、最简步骤”理念。不同单位、不同窗口之间加强统筹协调,减少来回步骤,并将办理事项所需流程、材料等列成清单,实现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全覆盖,让市民能对自己所办理事项有明明白白的认知,能比照清单对材料进行“查漏补缺”,让市民怀着踏实心理,高兴而来、满意而归。(郑文彬)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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