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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序号 | 招聘 | 招聘 | 招聘条件 | 工作场所 | 招聘方式 | 工资 |
1 | 财务会计 | 2 | 1.男女不限;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0周岁以下(1986.7.1之后出生);4、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5、具备相关上岗证及职称者优先录用。 | 林场 | 笔试+面试 | 按照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或下属单位相关薪酬标准,并享受相关社保福利待遇。 |
2 | 林业管理 | 4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0周岁以下(1986.7.1之后出生);4、林学、林业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 林场 | 笔试+面试 | |
3 | 特产管理 | 2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0周岁以下(1986.7.1之后出生);4、园艺相关专业(果蔬、花卉栽培等)毕业; | 林场 | 笔试+面试 | |
4 | 文 秘 | 1 | 1.男女不限;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4、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5、有2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 总公司 | 笔试+面试 | |
5 | 驾 驶 | 1 | 1.男性;2.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汽车C照和摩托艇(机轮船只)驾驶证;4.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 林场 | 实务操作考试+面试 | |
2 | 1.男性;2.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3.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汽车C照以上驾驶证;4.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 |||||
6 | 工程管理(建筑) | 1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4.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5.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具中级职称者优先录用。 | 森林公园下属单位 | 笔试+面试 | |
7 | 工程管理(市政) | 1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4.市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5.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具中级职称者优先录用。 | 林业工程公司 | 笔试+面试 | |
8 | 计算机 管理 | 1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3.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4.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5.有3年及以上网络管理经验,同等条件具中级职称者优先录用。 | 总公司 | 操作考试+面试 | |
9 | 讲解员 | 1 | 1.男性;2.全日制大专以上;3.35周岁以下(1981.7.1之后出生);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 东山尖登山营地 | 笔试+面试 |
(二)其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3.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开发总公司组织和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千岛湖镇排岭南路56号,原移民局办公楼)。联系人:郑亚腾,联系电话:0571-6481388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月18日中午12时止。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招聘,并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理论或实践考试和面试。按理论或实践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计算总成绩。理论或实践考试、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报名人数超过招考岗位计划数三倍以上的,参加面试人数按理论或实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2、理论或实践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实行1-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或下属单位相关薪酬标准,并享受相关社保福利待遇。
八、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网站和淳安人才网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负责解释。
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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