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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7-01-09 08:52:06
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我县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风貌,记录文化礼堂和文艺角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反映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的特色亮点,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特举办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千岛湖传媒中心、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主题

  以文化礼堂和文艺角为题材,重点反映我县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活动成效,展示文化礼堂建设风貌、公共礼仪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各文艺角文艺活动的特色亮点,推动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深入开展。

  三、投稿方式

  要求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作品放至10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寄送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1幢201室,收件人:程海波(信封外请注明: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24817070。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5000元

  二等奖作品3幅,奖金3000元

  三等奖作品10幅,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奖金300元

  (如征集作品达不到评审要求,视情减少或取消相关奖项设置)

  五、截稿日期

  2017年3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出方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七、征稿说明

  1.国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摄影作品必须是在淳安县域内摄制的,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照、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本次大赛鼓励纪录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4.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文化礼堂、文艺角相关的活动宣传、大赛主题画册、展览,并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如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作者需提供不得低于5M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图片展开后总像素不低于1000万(允许用格式中等品质以上压缩保存),像素达不到或者用插值手段达到、不提供数字文件者,视作放弃参赛。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注:有关淳安县群众文艺角基本情况以及文化礼堂建设村情况详见千岛湖新闻网(http://www.qdhnews.com.cn/col8145/article.htm1?id=1513765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月5日

掌上千岛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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