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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夜话:烟民朋友,别在吞云吐雾的一瞬间把文明丢啦!
发布时间:2017-02-22 11:05:45
龙山夜话:烟民朋友,别在吞云吐雾的一瞬间把文明丢啦!

  文明是什么?

  文明是良好修养的精神追求!

  文明是尊崇公序良俗的行为举止!

  文明或许是日常人际交往中的尊老爱幼;或许是日常生活中的自觉排队;或许是斑马线上的礼让先行;或许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或许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及乱丢烟头……

  说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立马让我想到去年底在网络上的一场争论:萧山姑娘“温水煮青蛙”在论坛发帖吐槽说,小姐妹约在当地一奶茶店聚会,却遭遇旁边的其他顾客抽烟而败了兴致,还由此引发了争吵:

  “哪个在抽烟啊!”

  “我抽烟关你屁事儿!狗一样的!”

  “你才狗一样!”

  “公共场合你家啊!”

  “公共场合不是你家也不是我家!这是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标志你没看见吗?”

  吐槽贴被各大媒体网站转发后,也引来了众多吃瓜群众的热议,当然,多数吃瓜群众对公共场所吸烟都是持反对态度的。

  这说明什么呢?

  1、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烟味呛人、烟雾有毒,侵害他人权益和健康。

  2、公共场所吸烟违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话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除划定的吸烟区或者专用吸烟室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3、不文明的人是不受欢迎的,对于不文明的行为,人人都可以制止,甚至予以谴责!

  看来,公共场所吸烟虽然不关他人屁事,但却关系他人健康权益,而且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公共场所内的其他人看到有人吸烟是否可以制止呢?答案是肯定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同时,《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还规定: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烟民朋友,在你吞云吐雾过烟瘾时,请努力做一个有修养、有道德、守法律、尊崇公序良俗的文明人吧!

  第一,不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者有公开警示的公共场所内吸烟。

  第二,不在未成年人活动聚集场所或区域内吸烟。

  第三,确实需要抽烟,则应自觉去专设的吸烟室或吸烟区。

  第四,任何时候,任何场所,任何环境,请勿乱扔烟头。

  最后,哥还得告诫你一句:

  吸烟有害健康!

  (王南京)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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