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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5-31 11:52:50
关于加强2017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影响,给全县高考考生提供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从2017年6月6日22时至6月8日17时止,为全县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6月6日22时至6月8日17时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除抢修、抢险等应急工程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请各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建筑物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七、在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考试时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八、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

 

编号

噪声分类

管理职能部门

公开电话

1

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45

2

工业企业生产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45

3

交通噪声

公安交警部门

110

4

夜市、灯会、大型集会等活动噪声

公安局

110

5

高音喇叭噪声

学校高音喇叭噪声

所在学校

学校电话

商业经营中高音喇叭噪声

公安局

110

6

住宅装修及家用空调噪声

所在地物管、社区协调或公安局

社区电话或110

7

家庭电器、乐器、吵闹声、娱乐噪声

物管、社区协调或公安局处理

社区电话或110

8

商业经营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音响噪声、夜间22时后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45

9

店面铝合金加工噪声

有证照

环境保护局

12345

无证无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45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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