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淳安新闻 > 本网时评
龙山夜话:车备灭火器不是灰色幽默
发布时间:2017-12-01 08:26:01
龙山夜话:车备灭火器不是灰色幽默

  刘云海

  据11月18日《华商报》报道:11月15日,银川交警对一名未随车携带灭火器的驾驶员进行处罚,而该驾驶员发现警车也未放置灭火器;16日,该警车相关人员遭到处罚。  

  这则略带灰色幽默的新闻确实可笑,也正因如此,更多的人表现出的是对交警部门“打铁自身不硬”的嘲笑。不过,笑过之后,回到事件本身,我们却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在车上放置灭火器的问题。其实,无论是普通轿车,还是警车,都应该随车配备灭火器,这才是这则新闻所要告诉我们的另外一层深意。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急剧增加,车辆自燃现象也越来越多见,由于大多数车主都没有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当车辆发生自燃时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燃烧的火焰从小变大,最后烧得只剩下框架。如果当时车上放有泡沫灭火器,也许可以在紧急时刻救急。去年8月,网上和朋友圈曾传出“高速从9月1日起开始查车上灭火器,否则将扣6分,罚200元”的传言,之后公安部门出面辟谣表示该说法不实。其实笔者倒希望这不是一则谣言,因为在车上摆上一个灭火器真的不是多此一举,这很可能就是救命之物啊。当然,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是必须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的,而且需将灭火器在车身安装牢固并便于使用。遗憾的是,其他车辆却并没有作强制性规定。  

  在车上配备一个灭火器,虽然占据了一小点空间,却带来了很大的平安保险,尽管可能永远都派不上用场。奉劝各位车主,车上配备灭火器不是灰色幽默,不妨让灭火器成为行车必备,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胡国诚

掌上千岛湖

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千岛GO购

媒美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