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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优秀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16:30:00

  为弘扬先进,激励广大通讯员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会员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千岛湖传媒中心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凡在《今日千岛湖》(含《今日千岛湖》未发、千岛湖新闻网首发新闻作品)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文学作品和摄影、美术的原创作品,均可参加评选,文摘等辑录类文章不属评选之列。

  2、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凡在千岛湖屏媒的《千岛湖民生新闻》节目播出的原创视频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3、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凡在淳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4、2007年8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凡在千岛湖新闻网论坛成功注册的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要求

  1、凡全年累计在《今日千岛湖》(含《今日千岛湖》未发,千岛湖新闻网首发新闻作品)上发表新闻稿20篇以上(综合报道稿件可算半篇,不含150字及以下的简讯),可填写申报表,言论稿发表10篇以上,图片、副刊诗歌或散文累计15篇以上的可单独申报。两人共同署名的,各计半篇;与记者共同署名的,只计排名在前的通讯员。

  2、全年在千岛湖屏媒《千岛湖民生新闻》节目播出的原创视频新闻10条以上,可填写申报表。

  3、全年向淳安发布提供高质量新闻素材并刊发原创微信作品40篇以上,可填写申报表。

  4、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必须模范遵守、执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管理条例》,主动及时发帖回帖,积极参加论坛举办的各种活动。要求2017年度在线200小时以上、发帖量200个以上,积分在2000以上,对论坛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5、申报人员请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请到千岛湖新闻网自行下载)寄至千岛湖传媒中心办公室(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129号,联系电话:64823154),乡镇、部门也可通过党政网发送至千岛湖传媒中心收发室。

  三、评选办法

  千岛湖传媒中心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初审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被评选为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优秀会员的,将给予表彰,并在《今日千岛湖》上公布名单。填报必须按统一格式,不按要求或差错较多的,取消评选资格。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 附件下载: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积极通讯员和千岛湖新闻网论坛优秀会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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