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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知明确,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记者刘志强)
来源:人民日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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