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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开发区25年”照片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8-07-12 08:38:49

照片,是岁月的沉淀,时代的缩影,每一张照片背后,都有值得怀念的故人旧事,让人们在感悟时代更迭的同时,也更加珍惜今天。2018年,是淳安经济开发区省级建区25周年。25年的岁月更迭中,历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上下为了它多姿绚烂的成长不懈努力,而它的成长也给全县人民带去了时代发展的累累硕果。在此,淳安经济开发区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印象·开发区25年”照片征集大赛,深入挖掘文化资源,让年轻一代从照片中了解开发区的发展历程,让年长者引发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回忆与共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由社会各界人士拍摄或收藏的,反映淳安经济开发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照片。具体分以下五个篇章:

1.关怀篇:含各级领导在开发区走访、调研、考察等内容。

2.产业篇:含历年来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内容。

3.城市篇:含开发区(新城)开发建设、城市公建配套、乡村振兴、社会发展等内容。

4.风采篇:含开发区队伍建设、获奖荣誉、庆典活动、干部风采等内容。

5.展望篇:含开发区产业规划、空间布局等内容。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

三、参赛规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要与淳安经济开发区征集内容的五个篇章相关联,主题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照片拍摄地点、拍摄器材、表现形式和风格不限。照片可以是单幅或组照,黑白、彩色不限。

3.图片尺寸4000x3000像素以上,不小于5MB。原件或翻拍件(注明)都可以,并附上150-200字的简要文字说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拍摄者、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并留下联系电话),提交格式不符或内容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作品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收藏类作品的提供者,必须注明照片的出处,如图片的作者、拍摄时间、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征得图片相关人员的同意,以及图片稿酬的合理分配)。

6.对于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征集方式

1.电子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919472927@qq.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1)65062999。

2.原件请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大道297号607室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对外合作部,邮编:311700,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868016661。

(邮件主题请注明“印象·开发区”图片征稿)

五、评选方式

1.8月下旬,邀请评委组成评选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30幅获奖作品。

2.10月,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展示。

六、奖项设置

评选出“最难忘照片”30幅,其中收藏奖5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奖25名,奖金各1000元及获奖证书。

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2018年7月11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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