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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禾茶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有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08-07-15 20:54:13

  茶友: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确是件好事,充分体现了政府为民、亲民的忠心和诚心。可任何制度如果不执行就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晓禾:你老兄的担心也不能说完全没道理。其实县委、县政府对此早作了充分考虑,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在红头文件中已经非常明确。

  组织机构

  1、建立代办机构。

  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设专门代办机构,对外名称为“淳安县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代办服务功能,建立和健全县三级代办服务体系。

  代办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本县范围内项目的代办;二是负责本级及涉及市级审批事项的代办;三是负责为乡镇代办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2、组建代办队伍。

  代办队伍以专职人员为基础,以挂职干部为主体组建。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专职代办工作人员;同时,由组织部门抽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较轻的机关中层干部,到代办机构挂职锻炼,担任代办员。此外,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有实践经验的老同志担任顾问。

  保障措施

  1、成立“淳安县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顾问,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负责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研究解决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考评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代办制工作推进情况,收集编报有关信息,对代办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2、健全审批办理协调机制。要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联席会议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为召集人,有关审批部门负责人参加。如联席会议不能解决的,可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问题,可分别提交“县级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3、完善“一条龙”审批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07〕159号),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同时,以引进与规范中介服务为重点,分批、分类引进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公共服务部门和技术中介机构,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为代办制的推行创造有利条件。

  4、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一要将代办服务及项目审批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年度目标考核,并强化日常管理。二要对代办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代办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要加强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挂职锻炼情况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影响项目正常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5、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在发挥政府代办服务机构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代办行为,加强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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