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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禾茶座:我县为企减负稳定就业再推新政
发布时间:2009-07-29 18:22:14
晓禾茶座:我县为企减负稳定就业再推新政

  茶友甲:国际金融危机使经济形势咋暖还寒,一方面企业难度加大,另一方面要稳定就业,真有点难煞企业主,急煞就业人的味道。

  茶友乙:其实政府一直在高度关注这件事。县政府办公室早在七月十三日就下发了《关于采取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新政减负保就业。

  茶友甲:那晓禾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这个话题吧。

  晓禾:好的,这个文件我看过,其内容十分明确,主要精神是:

  为了切实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工作,积极规避劳动者的失业风险,以确保我县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就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9]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6%调整为14%。

  二、享受稳定就业三项补贴

  (一)享受稳定就业补贴企业的范围

  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人力资源公司、中介机构不属于本次享受稳定就业补贴企业范围)经申请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工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内。

  1、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近两年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2、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和环保政策的;

  3、企业已制订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职工队伍措施的。

  经县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企业,也可申请享受稳定就业各项补贴。

  (二)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标准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支出范围,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实行补助,补助资金使用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50%。

  1、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企业2009年6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为基数,自2009年7月1日起,按净增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逐月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工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100%;其他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60%。

  2、企业职工岗位补贴。以企业2009年6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为基数,每净增一名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且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县企业最低工资的,按净增职工人数确定企业职工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一个月的县失业保险金。

  3、在岗职工培训补贴。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技能性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县政府按培训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补贴,且按实际培训人数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企业申请培训补贴,应填写《淳安县企业稳定就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申请表》并附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组织考核,根据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确定补贴额度。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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