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淳安新闻 > 本网时评
晓禾茶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金融支农服务创新步伐
发布时间:2009-12-08 17:44:28
晓禾茶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金融支农服务创新步伐

  茶友甲: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就像一架结构紧密、互相联动的运作机器,各个部件必须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茶友乙:老兄今天如何发出这样的感慨,到底是触景生情还是望文生义?

  茶友甲: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期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我读后很有感悟。我有几个朋友在金融部门工作,他们也在为如何做好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工作而思考。

  晓禾:《意见》中专门有个章节是讲金融支农服务的,其中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内容。原文如下:

  稳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一般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大授信力度;完善联保贷款,推进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扶贫贴息小额贷款”、“丰收小额贷款卡”等支农贷款产品优势;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经中介机构评估)等开展抵质押贷款(土地质押按实际评估价进行)。对种粮及茶叶、蚕桑、水果、竹子、蔬菜、食用菌、山茶油、中药材等承包5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淳政办发〔2009〕41号文件要求实行贷款基准利率。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20%。探索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建立健全农村住房抵押物的评估、管理和处置机制以及产权登记制度。创造条件扩大保险险种,提高覆盖面,加强承保理赔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定农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办法,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担保公司要通过创新反担保方式,加强与工商、林业、国土、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在做好房产等不动产和自然人作反担保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林权、动产、债权、股权、商标、保单、出口退税等作为反担保抵押、质押物的形式。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参照淳政发〔2009〕166号文件相关政策执行。探索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对互助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经县农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掌上千岛湖

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千岛GO购

媒美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