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淳安棚户区改造
获国家开发银行近9亿元贷款
本报讯(驻淳安记者 程海波 通讯员 方奇炯 余慧雁)记者从淳安县住建部门了解到,日前,该县棚户改造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棚户改造专项贷款8.8亿元,首笔融资贷款3.6亿元专款顺利到位。这也是国家开发银行下放权限后,浙江省首个获批的棚改贷款项目。预计到2017年,淳安棚户区改造将全部完成。
据了解,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为建造新安江水电站,当时的淳安县城搬迁至排岭山上,建设总资金不过600万元,建筑造价控制在50元/平方米。新县城的几个生活小区基本属于土木结构的板棚小套型房屋建筑,县城周边的农村建筑也大多是土墙干打垒。
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形成了一批城中村,涉及居民3500多户。由于这些城中村建筑建成时间长,质量差、隐患多,属于急需改造的居民建筑。
为此,淳安县展开新一轮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专项计划,分三年对棚户区进行重点改造,四个棚改项目总投资14.92亿元,共建设安置房源1914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了要有利于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旧城改造、城市化进程之外,还充分考虑到了本地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废水的集中处理等因素。”淳安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相关部门还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绿化、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化城市风貌。其中,青溪新城、文昌高铁新区棚户区还将融入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等城市建设新理念,将建成“人、城、山、水、景”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城市新小区,努力使之成为具有湖滨山城特色的生态型宜居城镇的美丽元素之一。
来源:杭州日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志隆
最新播报
更多>>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