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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防控火灾 县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
发布时间:2018-02-07 07:15:00

记者 叶青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的高峰期也随之而来,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2月5日,县政府发布了林区禁火令。

  禁火令规定:从2月5日起至3月5日(正月十八)止,在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烧灰烧炭、吸烟、点火取暖、野炊烧烤、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等一切野外用火。同时规定:违反禁火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违反禁火令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火令明确各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各部门、乡镇、村要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引导移风易俗,采用鲜花、果篮等文明生态的祭祀方式。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地段、路口要派员严防死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科学扑救,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要求各乡镇、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对春节期间禁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确保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了解,森林防火方面已开始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机制,县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为64813351或12119。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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