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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元胜
发布时间:2011-04-15 18:26:3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元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隐患不除,事故难免。所以说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国务院为了搞好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国家安监总局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专门出台了国家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了响应国务院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号召,也积极动员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尽管如此,这项工作还是不尽人意。现在就我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推而不动。这项工作开展了好几年了,但工作很被动,就工作报表来看,发文件催、打电话催、人员上门催,而且催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报上来的还是寥寥无几,大多数都是说我们这里确实排不出安全隐患。

  (二)上紧下宽。这项工作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很重视,各级政府也积极响应,都能动员部署,但越到下面越不行,从乡镇来看,县里动员会后,大多数乡镇没有开会动员,只是安监干部到企业去转转,发个通知。从企业来看,多数企业没有布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主动排查治理,乡镇安监干部到企业督促排查才勉强排一点。

  (三)层层缩水。我们县里就这项工作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实施意见,还成立了组织,氛围比较浓。到了各乡镇部门就淡了一些,多数乡镇和部门都没有很好动员部署,只是下下文件、到企业去转转,把文件交给企业就算了事。至于后面的工作做得怎么样,那就没有目标了。

  (四)避重就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认真去抓,即使排查出一些隐患也不想上报,特别是重大隐患更不想上报,因为怕出资金、怕停产停业整改。所以报上来的都是些容易整改的,无关紧要的小隐患。

  (五)边治边反弹。有的隐患现在整改好,经验收合格,但过段时间去检查又是和以前同样的隐患,像这种情况很多,简单地举几例:建设工地的临时用电普遍都没有接地保护,这次排查出来整改了,但过段时间搬到另外的工地上去又是出现同样的隐患;还有氧气瓶和乙炔瓶的间距问题,排查整改了一遍又一遍,但还是面貌依旧等等。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部门和乡镇、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存在侥幸心理,不出事故不引起重视,思想上假重视,只是为了应付上面,有的在办公室里填填表格上报,应付了事,没有从根本上去重视这项工作,有的企业安全隐患不敢上报,还说报了隐患影响不好,本来企业招工难,报了隐患以后可能连招工都招不来,导致工作非常被动。

  (二)工作措施不到位。1、工作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更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所以工作没有制度就等于没有计划,没有计划就等于没有方向,没有方向工作就不主动。2、激励机制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有处罚措施,但奖励措施不明,处罚执行也很困难,而且都是事故后再进行处罚,这样效果不是很好,奖励措施比处罚措施效果要好,但没有建立。3、工作人员不具体。有的企业汇报说是副总自己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也是副总具体做,这样表面上看看是很重视,其实工作难以到位,副总是领导,事情多,工作忙,这项工作要非常细致非常具体的,但没有一个管理人员具体管安全,具体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以工作只是浮在上面,落不到实处。

  (三)工作精力不到位。1、从企业来看:安全管理人员不专职。据调查,大多数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都是一职多用的,有的是办公室兼兼的、有的是生产科兼兼的、有的是企业领导兼兼的,不能集中精力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从部门来看:安监干部不专职。绝大多数部门安监干部都是兼职的,有的要兼三四项工作,没有多少精力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从乡镇来看:乡镇的安监干部基本上都是原来工办里的老同志,这些老同志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工作普遍兼职,没有安监干部编制,主要是做工业工作,工业产值如何提高,工业效益如何增加,安全工作对他们来讲是附带的。所以主要精力不是抓安全生产,没有多少精力来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下步采取的对策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突出考核奖惩,强化监管责任。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凸显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用考核奖惩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变事故后处罚为主为事故前奖励为主,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得好的乡镇、部门、企业,评比出一定数量的名额进行专项奖励,奖励的面要广一些,数额要大一些,从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突出宣教,强化社会监管。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同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查证属实的,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最终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监管人人参与的局面。

  三是突出过程,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结合本县实际,加强对高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目标、经费、时间和措施,从而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推动这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突出责任追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限期内未完成隐患整治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不力、久拖不改,酿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突出数据汇总分析,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求各部门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进行信息互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对相关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查找同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制定对策、落实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控制。落实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突出队伍建设,强化机构配置。工作是靠人去干的,人员队伍非常重要,目前我县的安监队伍很不理想,要建立一支好的队伍必须要付出努力!笔者建议:要实现有人管事,必须要下决心抓好安监队伍建设。乡镇在有安监机构的基础上,要求县政府给予每个乡镇一个以上的安监干部编制,一主两副镇给予每个镇三个编制。部门也要建立安监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的安监干部,如交通、建设、电力、旅游、几个区块、几个集团公司等重点部门,必须要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干部。企业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个人员以上的企业要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安监管理人员,亿元以上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建立安监机构并配足专职安监干部。

  七是突出经费投资,强化保障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作,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因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来保障。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金、会议培训费用、聘请专家帮助排查隐患费用等等,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投入一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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