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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闲置农居流转 拓展农村发展新空间
发布时间:2014-07-09 16:40:07
推进闲置农居流转 拓展农村发展新空间

威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卢强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农村掀起了“建房热”。但由于建新房后,大多原住宅未得到拆除,出现了大量的“一户多宅”、人均居住面积大等现象。而我县目前仍是劳动力输出大县,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或经商。以威坪镇为例,2013年全镇农业人口总数46037人,劳动力人数为27969人,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总数为11991人,占劳动力人数的总42.87%;其中常年在外务工的劳动力总数为11048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92.13%。在人均居住面积较大和大量外出人员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大量的农居闲置。农居的闲置,一方面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给农村土地管理和新农村建设带来很多压力。因此,推进农村闲置农居流转已势在必行。

  闲置农居的流转,既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使用,给当地村民带来经济效益,也可缓解“空心村”问题,带来明显的积极影响。当前,闲置农居流转工作尚处起步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流转形式尚未规范化。目前,农村闲置农居的流转主要是通过私下买卖方式进行。这种流转方式,一方面无法保障买房人权益,尤其是面临房屋拆迁时,买房人往往被迫搬离,而得不到合法的利益保证;另一方面,在村实施集体规划时,容易产生矛盾,存在纠纷隐患。二是交易范围尚存局限性。目前的交易主要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流转后主要用于个人的居住使用,并未拓展到个人对集体、集体对集体的交易方式上去,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济性的流转行为较少。三是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流转。农村房屋在建设或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不合规搭建、不合法建设等问题,而由于监管不到位,往往得不到及时整改,很不利于其在流转市场中的交易,也不利于大范围流转市场的建设。四是矛盾纠纷调处难到位。在流转市场初期,一切都处于探索阶段,流转过程中势必出现许多矛盾纠纷点,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理,往往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明确政策,规范制度。目前,有关农居闲置方面的规范政策还相对滞后,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与合理的流转制度,来规范农居流转市场。一是成立工作组织。镇、村两级分别成立专门的农居流转小组,负责村闲置农居的流转,具体对流转农居的合规合法性、交易的合法性和市场价格、租赁合同的合法性等进行把关。通过政府部门的参与,将村民的私下买卖转变为合法租赁,保证农居流转的合规合法,维护租赁双方利益。二是设定租赁标准。农民通常对市场的发展缺乏一定的敏感性,若其私下对闲置农居进行买卖,往往无法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要加强市场调研,结合所在区位条件和房屋结构、年限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租赁标准指导意见,包括价格标准、租赁时间、租赁形式等。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农居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对此,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矛盾调处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统一平台,拓展范围。目前个人间的农居交易方式,范围小,未形成规模化,相对大量的闲置农居而言,小范围的交易形式已不能满足大众的流转需求。在此形势下,要积极打造规范统一的交易平台,引导规范、有序、合理交易。建议对照房屋中介网站、人才招聘网站等形式,建立农村闲置农居流转网站,鼓励有闲置农居的村民到网站上发布自己的房屋信息,而租房者也可以在网站上搜索自己所需住房。同时,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网站的宣传和房屋信息的发布,让更多的人了解闲置农居流转信息,不断拓展农居流转交易的市场。

  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在进一步规范个人对个人流转形式的同时,也要大胆创新,积极推出更多的流转形式。一是结合农村特色旅游的发展,政府部门可以积极引进旅游公司或其他企业,将合适的闲置农居出租给他们,用于建设宾馆、饭店、农家乐、休闲娱乐场所等,在实现农居流转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推动乡村特色旅游发展。二是结合当地环境特色,打造特色季节旅游。充分挖掘农村四季风光元素,如春天的农耕播种、夏天的避暑纳凉、秋天的丰收采摘、冬天的滑雪打猎等,推出季节性的农居流转,引领城市居民来农村租赁农居,体验回归自然、感受田园生活,从而实现季节性在外务工人员闲置农居的利用。由于是季节性的农居流转,变数较多,在这过程中,政府部门就要做好总量的把握,做好统筹。三是政府可对合适的农居进行直接租赁,如通过选择合适的农居来替代新建办公场所,选择农居来建设村级活动中心等,从而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完善市场,强化管理。随着闲置农居流转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派生问题也会应运而生。在农居流转发展初期,政府部门要做好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告信息,特别是政府部门直接参与的农居流转交易,要公平、公开、公正。同时,要发展民间组织,发挥大众力量进行监督,不断探索适合我县的流转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农村闲置农居的流转,是解决农居闲置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地方政府,应当未雨绸缪,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农居的流转发展新思路,加快推进农村的新发展和新建设。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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