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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芹川古村原生态旅游开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07-09 16:41:16
关于进一步加大芹川古村原生态旅游开发的思考

浪川乡政府 王伟霞 方靓

  芹川古村作为我县唯一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村,位于浪川乡银峰北侧山麓,掩隐在群山环抱之中。全村有五百余户一千七百余人,居民多为王姓。村口有五棵500年以上的大樟树,华盖翼翼,枝繁叶茂。一条流淌了千百年的S形的小溪,玉带般穿村而过、清澈见底。35座小桥横卧溪上,百余幢皖南徽派建筑风格的明清古建筑,且有其他民居少见的水榭、楼阁、戏鱼池等,折射出古村宁静古朴的气质。近几年来,着眼于芹川古村落保护,县政府在该村陆续投入两千余万元,启动了芹川新区建设、新建了游步道、修缮了典型的古民居和祠堂。但不可否认,芹川至今没有引进一家外来的投资商,商业气息还不够浓厚,古村旅游给村民带来的收益尚不明显。如何对芹川古村进行原生态的开发保护,依托古村落给村民增加经济收益,是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芹川古村原生态旅游开发的原则

  1、原生态开发原则

  古村落原生态旅游是基于生态理念所提出的一种古村落旅游活动,因其倡导人类的生产、生活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理念而颇受青睐,是实施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在芹川古村开发中应遵循原生态旅游的主题,重视旅游资源的适度开发,尽最大的可能性保证古村落的古朴气质,营造一定的商业氛围,但也要规避芹川古村出现周庄、乌镇商业气氛过重的问题。

  2、适度规模原则

  芹川古村规模不大,村内道路狭窄,总体接待容量较小,应侧重考虑适度而有控制地开发,体现“小型化、精致化、小投资、低门槛”原则,而切忌求大求全,一步到位。

  3、造福于民原则

  保护和开发都应强调“有利于民,造福一方”原则,建议主要采用村民有偿转让经营性产权给外来经营者,以收取房屋、场地租金增加稳定的收益,规避初期开发风险,同时也可以使业态布局和品质快速到位。

  芹川古村开发经营主体的选择

  我国目前古村落开发主体有以下几类:

  1、居民自主经营:指古村落的居民或者村委会自主筹集资金对古村落进行旅游开发,但容易出现资金缺乏、管理不到位、开发档次比较低、容易对有价值的旅游资源造成盲目浪费等问题。

  2、企业承包经营:指开发商介入古村落开发,这种经营体制虽然可以使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投资额较大,企业化管理程度较高,投资回报效率高,但大多数开发商往往过度重视旅游的收益性,造成对古村落的过度开发,而且不能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关系,造成当地居民对游客的反感,对古村落旅游吸引力造成负面的影响。

  3、政府投资经营:政府投资经营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兼顾保护与开发的特点,但是由于开发主体自身的局限性,后续资金短缺、管理非专业性等缺点会日益暴露,又不得不选择其他的经营模式。 

  4、外来专业者经营:由自驾游爱好者、驴友、背包族等外来游客选择租赁方式开发骑行驿站、高级民宿、酒吧或者茶室,陆续吸引外来的圈内专业人士投资经营,优点是个性特征明显,能够满足不同游客喜好,且规模小、投资少、见效快,带动效应明显。缺点是目前的芹川缺乏足以吸引外来经营业者自愿投资经营,前期投资需要取得政府和村两委的大力支持。

  根据芹川古村原生态开发理念和接待容量较小的情况,不主张采用看似简单的由一家企业单独承包开发经营模式。理由是企业承包开发经营表面上看是一种简易的方法,但弊端是开发思路单一、短期行为明显,且不是圈内玩家经营,无法形成多元化的经营氛围,一旦受挫就会出现消极开发甚至撤离的情况,不利于可持续开发。

  我们建议采用政府支持、居民和外来经营者混合开发经营模式。开发初期可鼓励居民自主经营,让他们成为旅游收益的直接获利者,以调动村民开发旅游业的积极性。村民可凭借自家建筑开发中低档的农家乐住宿,也可根据本地饮食特色开发农家乐餐馆,当地的手工艺也可开发旅游观光体验,如把根雕作坊改造成木雕体验馆;把麻酥糖、土酒的加工制作过程也作为旅游产品,将观光展示销售相结合。

  同时应以优惠的条件吸引部分外来经营者先行入驻,开发中高端的现代时尚商业,例如针对千岛湖 绿道开通以后自驾车、自行车游客日益增多情况下,引进一些由驾友开发的骑驾驿站、个性化色彩浓厚的咖啡酒吧、颇具小资情调的高端民宿以及各地风格的特色餐饮等,以满足游客对现代时尚休闲生活享受的需要。对外招商引资同样需要在严格保护芹川古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合理控制业态布局,形成原生态和时尚化共存的效果。

  芹川古村的特色产品研发

  古村落的旅游吸引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文景观。包括历史文化景观和古韵氛围。历史文化景观主要是存在于区域景观中的古建筑、字画楹联等,是古村重要的物质载体,也是古村落最应该重视保护的旅游吸引物。古韵氛围是人们到古村落来旅游往往不局限于了解古村落本身的自然景观,而是去感受一种特定环境中的氛围,去体会一种韵味,构成了古村落最大的旅游吸引力。二是自然生态。由于古村落远离城市,工业污染低,生态环境优美,这是古村落吸引城市游客的一个重要因素,旅游者在进行古村落的旅游活动中是希望能追寻儿时的记忆、寻找传说中的桃花源,而且是避世文化的理想空间。

  因此,根据芹川的条件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村史馆

  利用村口关公庙,在保持原有祭祀需要的基础上,设立芹川村史展览室,陈列图片、实物,向游客介绍古村的历史和文化习俗,同时增加村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2、开发古村落民俗文化体验项目

  通过民俗节庆、习俗活动、地方性戏种等形式体现芹川古村的文化生活习俗,让旅游者可观览、参与、体验当地民俗,如护渔放生、酿酒、做酥糖、制作根雕等。

  3、开发观光体验种植园

  可在芹川村尾的山谷农田开发观光体验种植园,种植可观赏和可采摘的有机蔬菜、时令水果、四季花卉,种植园可与古村中的餐饮店合作,部分供应游客食用,游客也可进入田间采摘选购自己喜爱的蔬菜,或者在种植园体验种植的乐趣。

  芹川古村旅游的经营与管理对策

  1、依托千岛湖的辐射影响借力启航。

  芹川古村位于千岛湖西南湖区,从淳安旅游资源的特征分析,除千岛湖湖区外,周边景区一般都存在着品质较低、影响较弱、分布较散、文化底蕴不厚的现状,而芹川古村作为淳安保存比较完整的古村落,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在淳安旅游布局中具有唯一性,同时位于千汾线以及将来环湖线上,交通进入性和串联性都有区位优势。在芹川古村的开发中应该充分利用千岛湖的品牌辐射影响力,把芹川古村游纳入千岛湖旅游线路中来,就如同宏村利用黄山强大的辐射力量日益红火起来一样。

  2、以优惠政策强力吸引外来经营者。

  县乡政府和村两委要高度统一“筑巢引鸟”的思想认识,拿出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村内公共资产以及设施对开发前期敢于“吃螃蟹”的外来开发经营者提供“三年免租金,后期减租金”的特别政策。对于私人民宅,村委要牵线搭桥,既做“红娘”,又做外来经营者的“娘家人”。参照西塘景区模式形成“政策小特区”,对芹川古村内的个体经营实体采用免注册、免交税的特殊政策,可以利用已以成立的芹川旅游开发服务公司,统一开具发票,开票者则需按规定纳税。

  3、成立芹川古村旅游开发协会。

  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外来经营者代表组成协会,负责统筹开发规划、制定服务标准、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检查等工作,逐步提高村民经济收益,带动地方经济稳定有序地发展。

  4、采用“微营销”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和招徕。

  以乡镇和村的实力,芹川古村不可能投入很大资金进行宣传促销,可争取淳安县旅委“搭车”宣传推广外,采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最新的现代化手段进行宣传和招徕游客,这是最经济有效的办法。

  5、设立咨询接待管理处。

  地点可在村口停车场旁,虽然坚持不收门票的政策,但可以起到控制客流和游览咨询、食宿预订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落实停车场实行24小时监控管理。

  6、对游客进村人数进行限制。

  鉴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游客数量太多,村内拥挤导致很多景点没有办法给游客呈现最美风貌,古村宁静古朴的气质荡然无存,游客体验值非常低等问题,在芹川古村后期开发中,可以限制游客每天的进入量,这既可以保证游客的游览体验值,又能以限量达到刺激潜在旅游者的宣传效果。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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