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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森林火灾多发原因与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4-11-20 10:58:53
春节期间森林火灾多发原因与对策分析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东来

  2014年春节,淳安森林火灾接警50余起,其中火灾4起。汾口镇宏鲍村“2・1”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10.5公顷,受害面积94.6公顷,一村民在扑救中昏迷后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火灾发生原因:

  一是物的危险状态。从发生森林火灾的区域看,多为芒杆面积大的森林火灾常发区(如汾口、姜家、枫树岭等地),荒芜的旱地农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为芒杆的生长创造了条件,而大面积冬季枯萎的芒杆给森林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加之春节期间降水量明显偏少,气温偏高,1月20日至2月4日历年平均累积降水量为41.1毫米、平均气温4.9℃,而今年累积降水量仅6.5毫米、平均气温9.2℃、最高气温24.3℃,火险等级连续维持在五级,为森林火灾的发生提供了物的基础。

  二是人的危险行为。从历年火灾发生的起因看,99%以上为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烛、炼山、烧炭、烧地�以及痴呆傻和精神病人放火等人为火灾;极少数为雷电火、自燃火等引起。2014年春节期间接警的50余起火情、火灾,98%为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烛引起,少数发生在烧地�等生产性用火方面。故人的危险行为是导致森林火灾最直接的原因。

  三是工作上的不到位。近年来,淳安虽然加强了森林消防工作,构建了组织指挥、护林队伍、林火监测、生物阻隔、扑火队伍等五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森林火灾连续几年处于低发状态。但森林消防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消防宣传还存在盲点、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有待提高、责任追究政策有待完善以及春节放假期间对森林消防工作部署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主要应对措施:

  一、改变物的危险状态。

  一是引水上山。加大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利用三年时间(2014-2016),投入资金700万元,实施森林消防“引水上山”工程,在火灾多发区、景区、城区重点地区、墓区,建设山地蓄水池150只,安装带集雨器的储水桶250只;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00万元在墓区建造集中燃烧房1000座,以规范墓区用火,减少火灾隐患。

  二是除芒改造。结合林相改造工程,每年投入1000万元,重点对火灾易发地区芒杆林进行改造,营造防火林。如汾口镇通过林地流转等措施,2014年规划芒杆山营造油茶林1800亩,林相改造营造阔叶林1000亩,毛竹造林400亩,一般造林300亩。进一步加大对已建232.6公里墓地、村庄生物防火林带幼林的管护,使其尽快成林,全面提高森林抵御火灾的能力。

  三是治墓消患。完成零星坟墓搬迁至村生态公墓6580穴,减少因上坟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每年的清明、冬至前组织全县对隐患较大的1100处公墓及集中墓群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的墓区及周边林下芒杆杂灌进行清理;节假日对景区、主要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纠正人的危险行为。

  一是完善政策。完善森林消防考核机制,在县对乡镇、机关部门的综合考评中,增加森林消防工作的比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并导致本辖区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发生率超过责任书目标规定的;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等情形;对直接责任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完善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期内,严格实行野外用火行政许可证制度;县政府以通告形式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县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等级情况适时发布禁火令,确定禁火期限。

  二是加大宣传。全县上下在防火期内发动森林消防宣传攻势,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短信、微博、会议、横幅、宣传车、禁火令、告知书、发放资料、中小学“五个一”活动、林业干部进村入企、村干部和护林员入户等方式,大张旗鼓开展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科学用火、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在村口、墓旁设立警示牌,积极倡导无烟祭祀新风尚,春节以来悬挂宣传横幅500余幅,书写墙体标语1300余条,在重点地段插立防火警示彩旗900余面。同时印制13万张第二十七个森林防火期告村民书发放到全县12万户农户手中,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卡片5万余张;“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在全县各中心镇开展法律咨询及宣传活动;春节、清明期间县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各印制布告5000张贴至各自然村。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形成森林消防群防群治新格局。

  三是严格执法。集中开展清火行动。在清明、冬至、春节等火灾高发期组织林业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联村干部、护林员、村两委等通过蹲村头、守坟头、路上巡查、督查等形式开展森林消防清火行动。针对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频发现象,组织林业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森林火灾、火情案件进行逐一排查,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4起,森林火灾及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38起,罚款41000元。清明节当天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30人,林业执法人员65人,乡干部718人,村干部3115人,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1259次,罚款4500元;以鲜花换纸香鞭炮,共送出鲜花65626束。

  三、加大森林消防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投入。2011年县出台了淳政办发〔2011〕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积极建立森林消防经费投入稳定增加的机制,将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按照森林面积每亩1元以上的标准,将森林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经费保障。近三年县财政计划投入2300万元,专项用于山地水池、救火车、墓区燃烧房、芒杆山改造等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队伍。建立完善的护林员进出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护林员队伍;坚持护林员全员培训计划,实行持证上岗;投资50万元建立护林员手机GPS定位系统,对护林员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全县882名专职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利用三年时间投资600余万元,为2支县级应急森林消防队每队配备一台消防车、10台高压水泵,为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队配备3台高压水泵;加强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的建设,每个乡镇建3支规范化的村级森林消防队伍(每支队伍补助5万元),提高村级一线扑火队伍科学处置应急能力,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应急扑救体系;每年组织开展森林消防队伍的应急演练,提高队伍的扑火实战能力。

  三是网格管理。进一步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推行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员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的网格化管理体制。重点推行村干部包户,各村包户责任人为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各责任人要求负责村内5户以上村民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要求宣传告知率达到100%;实行人盯人防的监督方式,责任人常年性、持续性地对所包各户野外用火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可能发生的野外用火情况实行全程掌控,多面了解,坚决制止责任农户的违规用火行为;对所包户的亲朋走访、外来游客等流动人员实行全程监管,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政策,确保森林消防宣传到边到脚无盲区。各行政村还根据本村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利用村规民约来约束村民自觉遵守森林消防有关规定。为确保责任落实,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加强督查,由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带队,林业局组织24个工作组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从火情发生初期掐断火源,使其不能酿成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森林资源的“双增”目标和美丽淳安梦想打下坚实基础。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青 范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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