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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淳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25 08:39:42

2017年,淳安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的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促进重大政策落实,为建设“康美千岛湖”提供有力审计支持。201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查出违规金额82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6亿元,上交财政资金154.5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6.38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事项6起,1篇信息获赵一德书记批示,6篇信息分别被《中国审计报》《杭州政务》和《浙江审计》录用。同时,组织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784个,送审金额33.59亿元,净核减额3.96亿元,净核减率为11.79%。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县各部门乡镇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康美千岛湖”建设目标,努力服务全县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努力争取财政政策与补助,全年争取省市各项财政补助达31.58亿元,新增“两山”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二类)2017-2019年每年1亿元,临歧中药材市场纳入创新强省科技(循环有机农业)示范项目。争取社保费省调剂补助款9208万元,比决算补助增加3000万元。全面完成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工作,同时又积极向上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5亿元,争取到我县的债务限额为89.26亿元。努力争取到县配水工程水资源费省级分成收入留存淳安的政策,为费改税打下坚实基础。协调争取到敏迪区块市级收入划归我县的政策。注重招商引资企业税源质量,成功招引百余家创投类企业,“税收亿元楼”实现零突破,为税收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基础。

二是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整合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部门当年结余资金1.18亿元,收回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379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整合山区经济发展资金2640万元用于生态农业专项扶持项目,统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266万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清理后保留18个专户。促进县级部门、县财政本级所有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平台、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突出资金使用绩效修改完善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全年兑现产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2.09亿元。体现保障与激励相结合,实施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调整。2017年度荣获全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

三是民生实事得到较好保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医共体方案实施,减征部分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1168万元。制定千岛湖镇11个社区照料中心建设方案,重点推进15个乡镇照料中心建设、200家照料中心运营等养老服务基础性工作,强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绩效。出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政策,停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取消或者停征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企业(个人)负担4300万元。推动财税服务便民事项,实施“最多跑一次”财税事项87项,其中63%以上事项已经实现“零上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扩面,全县22家执收单位与23个政府缴费大项实现便捷化支付,手机端移动支付率达到了93.8%。

一、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

县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111.83亿元,其中:上年结余30.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73亿元,社保基金收入13.8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万元及专户管理等其他资金收入8.22亿元。全部政府性支出89.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36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3.8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万元及财政专户等其他政府性资金支出13.8亿元。全部政府性资金年末结余为22.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64.59亿元,其中:上年结转4.7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7.27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73亿元,上级财政各项补助收入31.58亿元(扣除上解后),债务净收入3.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其他预算收入2.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年末结转5.53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为24亿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9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3亿元,债务收入1.6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亿元。基金支出22.36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3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万元,调出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6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5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0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3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1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11亿元。年底滚存结余7.7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有缺口。

(六)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9.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93亿元,专项债务25.33亿元。当年置换债券0.95亿元,新增政府债务5亿元,纳入预算管理。至2017年底,完成全部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今年开展对县财政及县体育局等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进度较慢。至2017年底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结转达63.32亿元,其中2015年及以前年度321个项目30.44亿元(不包含项目自筹结转)。

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审计抽查国有企业代建的8个项目,2011-2016年已完工7个项目中,目前仅有1个项目正在实施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其余未组织财务决算送审,最早的1个项目于2011年完工。

3.结转资金执行进度较慢。2016年结转项目70个1.07亿元,其中仍有4759.31万元在2017年底继续结转,占44.66%。

4.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帮扶补助。体育局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项目中列支帮扶村补助资金5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上半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扶贫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危房改造项目把控不严。审计抽查发现浪川乡相关工作人员编造2户危房改造进度资料,致5.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存在流失风险,目前已将线索移交乡党委政府进一步核查处理。

二是部分家庭不符合享受条件。审计抽查发现个别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家庭有开办企业情况,且2016年该企业应税收入过百万;个别危房改造受助家庭成员名下拥有食品店、餐饮店和小汽车。

三是未及时退还安置房资金。2016年县房管处取得千岛湖朝阳新村6号楼出售收入207.75万元,其中应从收入中退还县财政安置房资金175.5万元,至2018年2月未退还。目前该问题已整改。

2.扶贫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安阳乡、界首乡个别村的部分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包装以重复结算等手段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3.66万元。目前已将线索移交相关乡党委政府进一步核查处理。

二是部分低保户不符合享受条件。审计调查发现,2015-2017年底,全县共有317户低保家庭存在隐瞒家庭财产、工资性收入申请低保的情况,其中171户家庭在申请低保前或享受低保后5年内购房(不包括异地安置户),名下有消费类汽车的26户,依据公积金贷款及缴存测算收入超标准46户,名下有企业的27户,年纳税收入超低保标准37户,低保对象死亡2年以上仍享受低保的有2户,有房屋出租出售的5户,2016年考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仍享受低保3户等等。

三是部分低收入农户数据库信息不准确。2017年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数据库中有673人信息不准确,其中:96人身份信息错误,577人已于2018年2月28日前死亡。

四是经济薄弱村的物业经营效果未达预期。审计调查4个乡镇29个村的物业楼使用情况发现,有16处闲置未用,闲置率为55%。已出租的13处,沿湖沿线村以联建联营方式建设的4处物业楼平均年租金为114元每平方米,其他平均年租金仅为25元每平方米,实际效益也未达到预期。

3.产业基金投资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政府产业基金未能发挥杠杆作用。至2017年底,我县实际到位产业基金7966万元,实际投资企业5100万元,全部是政府性资金,尚未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基本未实现政府产业基金设立的初衷。

二是部分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成效不佳。野娇娇等3家农业企业把产业投资基金用于原材料采购、经济林培管及归还原银行借款等日常所需。方盛农业等2家企业投后经营情况与投资时的规划有很大的出入,项目绩效未达预期。

(三)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下半年以来,审计部门围绕机关事业单位房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两证”不全现象较为普遍。审计抽查发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两证”不全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市管局等28家单位的办公及经营性用房未办房产证面积18.32万平方米,未办土地证面积19.22万平方米;林业局等11家单位的公有住房未办房产证面积3.08万平方米;住建局等21家单位的公有住房未办土地证面积4.26万平方米。

二是房产账实不符现象比较普遍。审计抽查发现,30家单位有8.27万平方米的房产未登记入账;14家单位房产已拆除或出售仍登记在单位账上的房产面积2.18万平方米。另外有部分房产移交后未办理移交手续,导致交接双方均存在账实不符现象。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方面

一是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2017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预算总执行率为80.54%,其中县农业局的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未执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资金执行率仅为27.75%;县市管局的食品安全快检车购置预算未执行,流动检测车运转资金执行率仅为45.46%;抽查的7个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平均执行率仅21.2%。

二是挤占专项经费。2015-2017年流动检测车运转经费支出65.49万元,其中52.16万元用于流动车驾驶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县市管局2015年度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差旅费0.95万元,文昌镇、石林镇在专项经费中支出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合计1.1万元。

三是智慧监管平台使用率低。县市管局2015-2017年智慧监管工程支出173.38万元,完成涉及153家单位的947个摄像头安装,但实际使用效益不佳,2017年度仅有5次智慧监管监测记录。

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制度执行不严肃。文昌镇农贸市场装修工程中标单位资质未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界首乡未执行合同约定,将其中渔市公园及渔船停靠码头建设的设计业务委托给合同约定外的公司设计;威坪镇无发票支付个人环境整治劳务费3万元。

二是管理程序不到位。里商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元阁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安阳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60%,但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联系单和隐蔽工程签证单均没有签证确认。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审计部门对五个乡镇、六个部门和一家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17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5名领导干部履责好,11名领导干部履责较好,1名领导干部基本履责。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

1.制度建设不足。审计的11家乡镇部门中,未发现一个内控制度完善的单位,内控制度缺失已成普遍现象。县国资办一直沿用成立之初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未结合新形势修改完善。梓桐镇执行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要求不到位,2017年出具大额资金支出研究会议纪要6份,与班子实际会议时间不一致。

2.资产管理不清。资产不入账,账实不符,不按规定程序处置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职责不明,资产管理工作责任均没有落实到位,均未明确到人;二是家底不清,千岛湖镇、梓桐镇账实不符情况较为突出。王阜乡、梓桐镇、林业局下属森林公安有30余万元土地资产、固定资产未入账;三是处置失当,交通局、宋村乡存在未正确履行资产划拨、资产出租等工作程序的情况。

3.套用专项资金。2015年屏门乡政府租用个人房屋用作电商中心,从乡扶贫账户支付10万元租金,扣除实际租金4.5万元后现金收归乡政府4.8万元,其余用于发票税费等其他支出。

4.资金绩效不高。屏门乡政府2014-2015年间先后与两个公司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协议,投资30余万元建设网站和电商平台,并投资13.36万元建成屏门乡电子商务中心,至审计时未按合作协议开设直营网店、淘宝店,网站已无人管理维护。宋村乡政府于2015年8月与华数、电信签订5年期合同,订购终端52万余元为全乡483户70岁以上老人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呼叫服务,审计抽查8名用户,使用率为零。

5.项目管理不规范。屏门乡经班子会议研究将20.88万元的学校宿舍楼新建项目拆分成五个工程直接发包给个人施工。王阜乡经班子会议研究将56.68万元的村级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直接发包给华数公司实施。

6.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县国资办于2013-2016年间,在“国资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35.09万元用于帮扶结对及社区共建。千岛湖镇超范围列支2016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无违建县”督查、环保检查等镇域内的普通公务活动用车支出10万余元。茧丝绸总公司2015-2016年违规为职工支付手机费用30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7年,审计部门紧扣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淳安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在梓桐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审计工作以土地、水等自然资源为切入点,突出项目和资金两个重点,披露了违规占用耕地农用地、制砂场污染治理防控和农业统防统治不到位等问题。审计试点工作还形成了淳安特色亮点,从体制改革创新角度上报市委市政府,获得了时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赵一德的批示肯定。

三、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议县政府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在理清家底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定期清理核对,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对完工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资产管理主体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以有效发挥资产价值。要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对于不需要结转项目及时收回资金。同时要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预算部门要严格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二)加强民生政策监管服务。加大民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并支持和监督民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最少跑一次”动态服务监管机制,负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乡镇村干部每年至少要对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家庭上门跑一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县级民政部门至少要对乡镇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跑一次,了解工作困难,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考核。

(三)加强政府产业基金监管。一是产业基金的设立要以政策引导为主旨。产业基金设立前,主管部门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积极采取措施寻求意向合作对象,引导、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大中型企业投资参与产业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二是根据部门职能确定相应产业基金的管理主体,谁主管谁承担管理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定期对产业基金投资规模、资金投向、投资效益及其资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基金安全和效益。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清理,拟定方案对“两证”不全的资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相关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可出租或闲置资产进行调查登记,统一划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集中公开出租。同时,要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厘清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边界,从严控制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二是完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四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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