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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2-04

关于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12-18 10:36:36 来自:汾口镇

汾政[2006]84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工程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两委:

  为了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工程,增强农村环境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清洁乡村”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淳清洁乡村办[2006]1号)精神,现就我镇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清洁乡村”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主体

  各行政村是“清洁乡村”工程的实施主体,村两委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配备专职保洁队伍,负责本村区域内的河道打捞、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收集,做好本村日常保洁作业养护工作并提供保障清洁工具。

  镇党委政府是“清洁乡村”工程的管理主体,负责所属行政村和中心区域的环境监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规划、建设管理本地“清洁乡村”工程硬件设施,对各行政村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考评。

  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县“清洁乡村”工程监管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县“清洁乡村”工程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考核评比。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来,各行政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清洁乡村”工程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村民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更加亮丽、村民生活习惯得到转变,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探索了一条适合我镇的管理之路。因此,各行政村要在巩固和深化“清洁乡村”工程好做法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宣传长抓不懈。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会议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习惯;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对农村群众乱倒垃圾的行为和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提出明确的要求,围绕“卫生公约”和“村规民约”的落实,大力推广“门前三包”,引导群众自觉做好卫生保洁,特别是对农村建筑垃圾的处理要因地制宜的选择可行方案,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充分利用“集中清洁环境日”,广泛发动全民参加环境整治活动;四是强化队伍管理。把稳定保洁员队伍和履行职责作为“清洁乡村”工程的重点,充分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完善保洁员的管理制度,村两委要切实履行保洁员的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培训,增强保洁员的责任心,提高必需的技术知识,使其成为既是专职保洁员,又是义务环境宣传员、卫生监督员和硬件设施维护员;五是规范监督考核。镇党委政府负责对保洁员队伍的考核,每季一次,考核合格后按季度兑现保洁员的工资报酬,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完成任务的及时调整。开展乡镇与乡镇交叉检查,每季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清洁乡村”长效管理制度完善与执行情况、保洁员配备与运作情况、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置情况、建筑垃圾处置情况、“门前三包”执行情况、村容整洁情况、区域内村道、河道、沟渠清理情况、垃圾收集与处置设施与维护情况、全民环境整治情况、村级组织对清洁乡村工作定期检查情况10个方面,逐一打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实行年终考核制。每年年底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乡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网络、环境整治、硬件设施、长效机制四大类,对综合评定为良好、优秀等次的予以奖励,同时结合考核,开展“清洁标兵”、“清洁户”、“清洁示范村”等评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行政村要积极参加各类创先评优活动,精心组织,争取好的成绩。

  三、开展集中环境整治

  每年的5月1日、10月1日、春节确定为“清洁环境日”,镇党委政府将在“清洁环境日”前后组织开展全民保洁活动。各行政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广泛发动和引导党员群众、共青团、妇女、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活动。环境整治的重点是本区域内的河道、湖岸线、村道、沟渠等农村公共环境及卫生死角区。

  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清洁乡村”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整的保障体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体制的创新和完善,不断丰富工程内涵,逐步向美化村、绿化村延伸。

  一是组织保障。镇党委成立“清洁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余力行书记担任,董贤泽任副组长,王新华、汪绍锋、王丁信、徐  迅、童晓华、闻云发、商建军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商建军(兼),成员由方忠社、郑锡茉、余景彬、余永柏、陆新辉、夏苏华、蒋  毅等同志组成。各行政村要成立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相应机构,明确各自职责,把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整合资源。制定惠民政策,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进行各种资源整合,努力探索,既能提高待遇,又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工作开展的保洁员队伍新路子,同时进一步完善“清洁乡村”工程的各种扶持政策,对工作开展好的、积极性高的村,因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要把“清洁乡村”工程与“十百”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县村庄整治的其它工程相结合,协调互动,相互促进。

  三是多方筹资。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筹资新路子,建立长期投入机制。按照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块、镇政府配套一块、各行政村从村集体可用资金中筹集一块作为专项资金,以保障硬件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开销。

  四是强化宣传。把深入宣传发动作为“清洁乡村”工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清洁乡村”工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真正把县委县政府、政党委政府“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决策,转化为全镇的自觉行动。

  五、全面落实领导责任

  按照“清洁乡村”工程实施和管理主体的要求,各村两委各自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一要思想重视。各村两委不仅要把工程作为落实村容整洁目标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而且要把工程纳入生态乡镇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二是责任明确。各办公室与所辖区村两委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要考核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按照与各村签定的责任状,加强对村两委的工作考核。

 

 

汾口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乡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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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口镇地处浙西,西连衢州开化,北邻安徽歙县,淳开公路(千汾线)穿境而过,距县城60余公里,到黄衢南高速入口14公里,是淳安县西南部的工贸重镇和交通枢纽,也是淳安县经济、文化次中心。现在的汾口镇由原来的6个乡镇调整合并而成。全镇地域面积237平方公里,辖51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5.6万。